学生体质测试

体测成绩测算方式

发布时间:2024-09-03

体质测试管理规定

依据教字【202414 号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体质测试管理规定》文件规定,我校本科生每年须参与学校组织的体质测试,体质测试成绩已作为学生评奖评优、毕业审核及推免的基本条件,体测综合成绩测算方式及通过标准见下表:

类别

成绩

通过标准

文件摘要

评奖评优成绩

(教务处)

成绩=当前体测得分

60

l  体质测试标准分总分为100分,90.0分及以上为优秀,80.089.9分为良好,60.079.9分为及格,59.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

l    当前体质测试成绩不及格者(获批免测者除外),不具备评奖评优资格。

毕业综合成绩

2020级开始执行)

成绩=毕业当年得分×50+其他学年平均得分×50

50

l  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,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。

l    学生毕业时,《标准》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(获批免测者除外)

推免综合成绩

2020级开始执行)

成绩=三年级得分50+之前年级平均得分×50

50

 

推免综合成绩

2024级开始执行)

成绩=三年级得分50+之前年级平均得分×50

60

 

注:免测学年不参与毕业综合成绩和推免综合成绩评分;无故未参加测试记录为旷考,该学年成绩按0分核算。

教务处

2024621